近日,区气象局执法人员深入我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出两家企业存在避雷装置损坏,已责令其整改。
据区气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降雨时期常伴有雷电天气,而雷电产生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能在瞬间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常常会造成人员伤亡,击毁建筑物、供配电系统、通信设备、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断、仓储等燃烧甚至爆炸,危害市民财产和人身安全,所以防雷工作成为气象部门的重中之重。
“目前,部分居民甚至不少企业的防雷意识都很薄弱,认为房屋安不安装避雷针效果都一样,这是一个认识盲区。”该负责人说,我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要求,防雷装置应当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检查一次,易燃易爆场所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场所是雷电“重灾区”。对此,区气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少数被检单位防雷安全意识不深入、防雷安全日常管理措施及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防雷装置年度检测报告不健全等情况。
“其中2家企业未按时进行防雷装置检测,出现避雷针腐锈,倾斜等情况。”区气象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内容转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