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中的雷电不可能消失,人类对技术进步的向往和冲动也不可能终止,技术进步带来的潜在威胁,只能靠技术的继续进步来解决。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及依据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防雷安全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是近年来我省开展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中心工作。《方案》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6〕239号)、《安徽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5号)以及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气办函〔2018〕13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
二、《防雷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以及作为附件的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等内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指导思想。主要是依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简政放权要求相匹配的监督管理机制。
2.基本原则。主要坚持合法有效、公正高效、协同监管、公开公正等原则,开展防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3.监管对象和监管事项。监管对象主要包括在本省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和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监管事项重点监督检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在制度建设和相关规定执行情况、持续满足资质等级要求情况和检测质量等方面的内容。重点监督检查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在防雷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雷电防护装置维护和定期检测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情况。
4.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明确监管方式、检查形式、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的应用等内容。
5.工作要求。主要从确保此项工作落实上提出要加强领导、做好协调,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培训、规范程序三个方面的要求。
6. 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作为《方案》附件,详细具体列明了对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和重点监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目录,用以指导具体监管工作。
三、《方案》的特点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简政放权要求相匹配的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二是突出两个重点监管对象,即在本省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和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
三是创新三个监管方式,即通过开展“双随机抽查”方式,联合安监、住建、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以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方式实现监管目标。
四是制定四个明细,即制定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工作流程图、针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查明细表和针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明细表,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操作性和指导性。
四、《方案》出台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安徽省气象局积极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并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联动,依法尽职履责。出台《方案》是继续深化完善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制度手段,对规范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高全省气象部门的监督管理能力,努力构建与“放管服”改革相适应的防雷减灾工作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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