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防雷: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的要求,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 2.5 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 12.5 kA。所以在充电站总配电房配备T1级电涌保护器。
二级防雷:根据防雷原理,雷电能量经一次释放后,在电源线上仍有较高的残压,应通过防雷系统后级防雷器的配合,使雷电能量逐级释放。所以在充电站分配电箱处,应安装最大放电电流40kA的二级电涌保护器。
三级防雷:作为末级防雷模块,承担着电压保护的最后一道重任。当受到强烈雷击影响时,通过前面的两级防雷保护,剩余仍有一部分残压会冲击到用电设备,所以需要三级电涌保护器或是直流电涌保护器,将残压降到1.5KV以内来保证设备安全。采购防雷器请咨询社保电子:www.sbdz.com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浪涌保护解决方案示意图)